像我们在投放互联网广告的时候一定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招商行业就有这么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我们可以在广告内容中加入“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等提示字样以规避这一风险。
但是如果没有在广告上加这个风险提示会怎么样了?下面是相关的惩罚措施: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可见惩罚还是很严重的。下面附上广告法全文加强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http://www.gov.cn/xinwen/2015-04/25/content_2852914.htm